第(1/3)页 呵呵。 陈舟。 这一世,竟提前两年遇到了陈舟。 现在他应该刚大学毕业,刚刚开始考研吧。 他比印象中要清瘦一些,也寒酸一些。 但他依然那么……精明。 该见义勇为的时候他站在人群里旁观,现在没危险了,围观者都散了,他站出来。 他还是那么精于算计。 凌玖玖看着那张脸,以及那曾经极熟悉、极眷恋的眉眼,思绪一下子飘出去很远。 上一世,陈舟跟她做过半年的邻居。 那时她的收入稍微稳定了些,可以不用跟人合租了,跟妈妈在远郊区租了一间一居室。 陈舟住隔壁。 起初在楼道里遇到,并不会打招呼,直到有一天,陈舟牵着一只狗来敲门。 “你好,我是你的邻居,502的,我要回老家几天,我的狗实在是没地方安置,我见你家有老人天天在家,能不能帮帮忙,每天帮我遛一次狗就行,顺便喂它两顿狗粮,我付费,这是我家钥匙。” 凌玖玖看着那把钥匙,心想,第一次认识,就把钥匙留给陌生邻居,自己这么值得信任吗? 她刚要拒绝,妈妈却被那只小狗吸引了,已经笑着逗起了狗狗。 妈妈难得那么开心。 她迟疑了一下,接过了钥匙。 “几天?” “七天。” 留了联系方式,陈舟千恩万谢的走了。 后来,他们顺理成章的成了远亲不如近邻的好邻居。 那只叫妞妞的狗,似乎成了双方共同的宠物,陈舟负责狗粮,她和妈妈负责遛。 越来越熟以后,她知道陈舟在备战考研,已经考了两年。 考研党没有收入,虽然有家里的支持,但肉眼可见的节省。 她那时曾经疑惑过,一个学生,省吃俭用的,为何还要养只狗? 分手后她才回忆起来,陈舟说过,他在某本杂志上看过,养狗有利于泡妞。只是当时她爱着陈舟,以为他在讲笑话逗她,完全没放在心上。 起初她见陈舟很少开火做饭,便偶尔叫陈舟来吃饭,后来陈舟干脆天天跟她们一起吃。 相处久了,陈舟看她的眼神就有点不一样。 第(1/3)页